2024-11-07
鑒于軍隊已對現役軍人相關保障作出制度安排,《關于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意見》將幫扶援助對象確定為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和士兵、領取定期撫恤補助的“三屬”。其中,“三屬”是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這部分人員雖沒有服役經歷,但作為犧牲或病故軍人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在生活陷入困境時,政府應當給予特殊關照。同時,考慮到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服務保障對象情況、工作開展基礎等存在較大差異,《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將現役軍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納入幫扶援助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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