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118-0101-2020-00017
- 備注/文號:泉洛政衛健〔2020〕119號
- 發布機構:洛江區衛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區屬醫療衛生機構,各中、小學: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強我區近視等常見病綜合防控工作,保障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根據《福建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行動方案》(閩教體〔2019〕3號)及《2020年泉州市中小學生近視及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方案》(泉衛疾控函〔2020〕236號)文件精神,區衛健局、教育局聯合制定了《2020年洛江區中小學生近視調查及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泉州市洛江區衛生健康局 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2020年洛江區中小學生近視及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我國學生近視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教體藝〔2018〕3號);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了《福建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行動方案》(閩教體〔2019〕3號),福建省2018年開始啟動全省兒童青少年近視等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2020年我區首次被納入泉州市中小學生近視調查及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對象。
二、工作目標
1.掌握我區中小學生近視、肥胖等常見病患病狀況;
2.通過連續監測,掌握我區兒童少年生長發育規律及常見病變化趨勢,分析影響因素;
3.為有關部門采取針對性防控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三、監測方法
1.監測對象。我區各鄉鎮(街道)普通學校的中小學生。中小學校分為城市、農村兩部分。
2.樣本量的確定。根據市級監測工作方案要求,我區中小學生樣本量至少1320人(包含城市、農村至少各660人)。
3.抽樣方法。分別在城市和農村各監測1所小學、1所初中、1所高中,共計6所學校,完全中學按一所初中、一所高中分別參加抽樣。要求以整班為單位開展,每所學校每個年級抽取至少55名學生開展近視監測,即每所小學至少抽取330名學生,每所初中、高中至少抽取165名學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類型學校補充。
四、監測內容
1.學校衛生工作基本情況調查。包括衛生、教育部門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和合作機制,轄區學校基本情況、學生主要健康問題和疾病防控情況等。中小學校開展學校衛生工作情況,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投入,醫務室、保健室和校醫配備,學生體檢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見病及傳染病防控、體育運動和食品營養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2.學生近視監測。中小學生近視監測工作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規范》進行。監測工作由學校安排在符合要求的調查場所內開展,承擔視力監測的機構應具備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符合要求的監測人員。監測結果由監測機構與學校共同確認。
3.常見病及生長發育監測。科學監測學生常見病和生長發育情況,按照《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要求,開展學生健康監測,掌握學生齲齒、營養不良、肥胖、脊柱側彎等常見病和生長發育情況,評估學生群體健康及生長發育水平。
4.學生近視等健康影響因素監測。每所學校分別在3個年級(小學四至六年級,初中、高中)參與監測的學生開展問卷調查。
學生近視相關影響因素專項調查:針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高發狀況,調查中小學生校內用眼情況,包括教室燈光使用、課桌椅調試頻次、眼保健操頻次、課間休息習慣等;校外用眼情況,包括完成作業和課外補習的時長等;學生的讀寫姿勢,近距離用眼習慣,視屏行為及時間,戶外活動時間以及學生視力檢查及矯正情況等,全面了解學生用眼環境和用眼習慣,為進一步提出有效干預措施提供依據。
行為影響因素監測: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常見病發病情況和健康影響因素特點,監測學生因病缺課和休學情況,飲食和體力活動相關行為,欺凌、溺水等傷害相關行為,用耳行為,吸煙、飲酒等物質濫用行為,網絡成癮和心理健康等,綜合評估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學校教學生活環境衛生監督監測。對參加學生常見病監測的學校進行飲水、食堂、廁所、宿舍等環境衛生狀況實地調查,了解環境衛生設施的配備情況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每所學校選擇6間監測班級教室,對教室人均面積、課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聲等方面開展現場測量,評估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狀況,對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的內容提出整改建議。
五、職責分工
區衛健局、教育局負責組織制定本轄區實施方案,協調落實監測經費,實施監測項目。
1.區衛健局:組織開展監測學校監督檢查工作,指定承擔專門的醫療機構負責遠視力檢查和屈光檢測及其他常見病監測工作,完成附表1《附表1-1部分》。
2.區教育局:根據方案要求科學選擇監測區域,設置監測學校,確定監測對象,督促監測學校完成附表1(附表1-2部分)、附表3及附表4并匯總收集。
3.區疾控中心:負責開展監測學校教學生活環境衛生監測工作,完成附表5中的學校教室環境衛生部分;負責專業指導、質量控制、本地數據匯總審核及上報等工作,形成本轄區調查報告,報區衛健局和教育局。
4.區衛生監督所:負責對監測學校進行飲水、食堂、廁所、宿舍等環境衛生狀況實地調查,了解環境衛生設施的配備情況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完成附表5中的飲水、食堂、學校環境影響因素及宿舍衛生部分。針對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的學校教學生活環境衛生監測內容提出整改建議。
5.被監測學校:負責安排符合要求的調查場所,有序組織監測對象開展學生近視、常見病及生長發育監測工作;及時完成附表1、2、3、4中校方及監測學生應調查填寫部分,注意調查數據應真實準確、無缺漏。
6.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轄區被監測學校常見病監測并完成附表2(常見病部分)填寫,并將所有附件的監測數據錄入統一的Epidata數據庫(數據庫由市級提供)。
7.承擔視力檢測的醫療機構:負責遠視力檢查和屈光檢測并完成附表2(視力部分)填寫。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福建省人民政府已與泉州市人民政府簽訂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責任狀,將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狀況和近視總體發病率納入省政府對市政府績效考核指標,對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學校依法依規予以問責。區衛健局、教育局建立互相協作的工作機制,整體統籌安排,明確部門職責,把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管理納入本級政府教育、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教育局將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狀況和近視總體發病率納入學校體育衛生專項督導檢查和校長績效考核;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近視調查及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及時通報、分析工作情況,協商解決發現的問題。
2.完善質量控制。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開展監測活動,使用符合要求的檢測儀器和設備,配齊符合要求的監測人員,對近視等常見病監測人員開展專業培訓、指導和技術考核,確保各區域篩查方法規范統一、結果研判標準統一。近視監測工作的具體實施要嚴格按照國家《2018年兒童青少年近視調查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區衛健局組織相關人員開展監督檢查,至少選取5%的學生進行現場復核。
3.做好信息錄入及報送。負責常見病監測的醫療機構于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監測數據錄入工作,區疾控中心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轄區調查報告報區衛健局和教育局,并將近視調查及常見病、健康影響因素監測數據報送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附件:1.學校衛生工作基本情況調查表
2.學生重點常見病監測表
3.學生健康狀況及影響因素調查表
4.學生視力不良及影響因素專項調查表
5.學校環境健康影響因素調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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