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102-0101-2021-00027
- 備注/文號:泉洛發函〔2021〕27號
- 發布機構:區發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2
區教育局:
你局《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關于調整泉州市馬甲中學高中學生公寓住宿費收費標準審核意見的函》(泉洛教函〔2021〕3號)收悉。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委托公辦高中住宿費收費管理權限的通知》(泉發改〔2020〕272號)以及《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泉州市馬甲中學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方案的批復》(泉發改 〔2021〕197號)精神,經研究,現就泉州市馬甲中學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調整泉州市馬甲中學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為:
1、2號樓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元/生.學期,3號樓住宿費收費標準為200元/生.學期。
二、以上收費標準執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收費原則,自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中新生開始執行。
三、泉州市馬甲中學應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納入非稅收入系統收繳,收費資金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泉州市洛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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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