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標對表,全面鋪開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級各相關單位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工作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緊盯10大類、31小項工作任務和9個類型、33個重點項目,聚焦消防、旅游、燃氣、道路交通、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迅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分工,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專業技術支撐,廣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
(二)提質擴面,提高標準化固本強基實效。將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建設同安全生產標準化固本強基相融合,通過樹標提質,遴選三家企業建設項目工地等作為示范單位進行重點培育,實施“點對點”輔導,舉辦現場觀摩會5場,組織200多家企事業單位觀摩學習,著力帶動其他企業加快創建;通過深排擴面,統籌發動部門和基層網格一線管理力量,集中開展中小微企業和“九小場所”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新增、搬遷、停產等情況,今年來全區共新摸排企業24家,“九小場所”849家;通過服務增效,建立專家掛鉤指導服務企業模式,累計幫助84家企業提速創建,排查整改標準化創建和運行不到位、不規范等問題257條。同時,積極組織開展小微企業達標評審,目前全區已通過評審達標企業46家,提前超額完成市安辦下達的年度達標評審任務。
(三)精準嚴格,提升安全監管執法震懾力。以開展2024年安全生產執法提升專項行動為抓手,聚焦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行業領域和薄弱環節,綜合運用全面督查、重點執法、專項執法、聯合執法、暗訪暗查等多種方式,深入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并不定時召開執法提升工作會議,加強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全面提升全區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專業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執法規范性、有效性。
(四)全面備戰,筑牢森林防滅火“安全墻”。夯實資金保障,全區加大森林防滅火工作資金投入,2024年累計投入國債項目資金550萬元,主要用于全區森林防火視頻監控、森林火險因子等2個項目建設和升級撲火裝備器材;優化防控手段,充分利用無人機加強巡護,結合視頻監控、省衛星熱點、高山瞭望、情報會商等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無死角、無盲點監測監視;加強應急配備,進一步配齊配強撲火物資儲備,優化火災應急預案,堅持指揮、裝備和人員“三靠前”,全力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守護綠水青山。
二、行政處罰情況
1.泉州市某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2024年6月18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泉州市某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員工林某某、胡某某正在進行電焊作業,現場無法提供焊工的特種作業證。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20000.00元(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2.泉州某某汽配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單位,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等案:2024年6月20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泉州某某汽配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1.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單位,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2.未制定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違法行為。該行為1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行為2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30000.00元(叁萬元)的行政處罰;以上違法行為,對該單位作出合并處罰款人民幣40000.00元(肆萬元)的行政處罰。
3.泉州某某汽配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陳某某將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單位,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案:2024年6月20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泉州某某汽配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單位,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違法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陳某某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3000.00元(叁仟元)的行政處罰。
4.福建省某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能保持應急疏散通道暢通案:2024年6月20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福建省某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未能保持應急疏散通道暢通的違法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5.福建省某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員謝某某未組織及時暢通應急疏散通道案:2024年6月20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福建省某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未能保持應急疏散通道暢通的違法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管理人員謝某某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3000.00元(叁仟元)的行政處罰。
6.泉州市洛江某某機械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2024年7月2日,我局收到《泉州市洛江區消防救援大隊關于任某某無特種作業操作證在泉州市洛江某某機械有限公司倉庫進行電焊作業問題的函》(泉洛消函〔2024〕26號)反饋在2024年6月26日開展雙隨機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泉州市洛江某某機械有限公司聘請任某某在該公司倉庫進行電焊作業,現場無法提供焊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我局于7月2日予以立案,經查,該公司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違法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7.泉州市某某電器設備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2024年7月19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泉州市某某電器設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員工張某某正在進行電焊作業,現場無法提供焊工的特種作業證。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的相關裁量基準,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8.泉州市某某工藝禮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案:2024年8月20日我局收到《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某某工藝禮品有限公司噴漆車間使用非水性漆進行噴漆作業未安裝固定式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函》(泉洛河政函〔2024〕86號)反饋在2024年8月15日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時,發現泉州市某某工藝禮品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噴漆房正在使用非水性漆進行噴漆作業且未安裝固定式可燃氣體溶度報警裝置,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予以立案。經查,該公司存在生產車間噴漆房使用非水性漆進行噴漆作業且未安裝固定式可燃氣體溶度報警裝置的違法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9.福建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2024年8月15日我局監管執法人員對福建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員工倪某某正在進行電焊作業,現場無法提供焊工的特種作業證。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對該單位作出給予處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許可情況(見下表)
泉州市洛江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關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公示
現將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政許可情況公示如下:
洛江區應急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匯總表(2024年第三季度)
|
序號 |
企業名稱 |
地址 |
主要 負責人 |
聯系人 |
許可范圍 |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 |
有效期限 |
辦證日期 |
|
1 |
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市洛江區萬虹公路塘西工業區 |
王書傳 |
林嘉鑫 |
聚氨酯漆、醇酸樹脂漆、環氧樹脂漆 |
閩泉洛危經〔2012〕000787(換)號 |
2024.7.14-2027.7.13 |
2024.7.3 |
|
2 |
中海油銷售福建有限公司泉州洛江區河市加油站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爐田大猷橋邊2號 |
鄒曉煒 |
鄒曉煒 |
汽油、柴油 |
閩泉洛危經〔2024〕000003號 |
2024.7.31-2027.7.30 |
2024.7.30 |
|
3 |
中海油銷售福建有限公司泉州洛江區溪林加油站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雙溪口縣道萬虹公路線29公里 |
鄒曉煒 |
劉育治 |
汽油、柴油。 |
閩泉洛危經〔2004〕000190(換)號 |
2023.2.15-2025.11.13 |
2024.8.8 |
|
4 |
泉州市洛江區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泉州市洛江區萬安街道安吉路30號 |
莊勇生 |
張鎂華 |
苯乙烯[穩定的]、2-丙烯腈[穩定的]、2-丙醇、氫氧化鉀、2-氨基乙醇、乙醇[無水]、偏釩酸銨、硫酸鎳、苯、粗苯、重質苯、苯酚、乙烯、丙烯、硫磺、環己酮、環己烷、1,3-二甲苯、氫氧化鈉溶液[含量≥30%]、甲醇、乙二醇乙醚、煤油、1,3-丁二烯[穩定的]、正丁烷、環氧乙烷、過氧化氫溶液[含量>8%]、1,2-環氧丙烷、1,4-二甲苯、丙烷、氫、二甲醚、甲醇鈉、碳酸二甲酯、乙酸[含量>80%]、正戊烷、氫氧化鈉、丙烯酸正丁酯[穩定的]、丙烯酸乙酯[穩定的]、甲基丙烯酸甲酯[穩定的] |
閩泉洛危經〔2024〕000004(號) |
2024.08.21- 2027.08.20 |
2024.08.20 |
洛江區應急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匯總表(2024年第三季度)
|
序號 |
單位名稱 |
經營場所地址 |
姓名 |
證書編號 |
有效期 |
|
1 |
泉州市洛江區羅溪巨川食雜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羅溪鎮雙溪村西頭埔街147號 |
黃志威 |
(閩)LS〔2022〕02520 |
2024.8.15-2027.8.14 |
|
2 |
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阿煥煙花爆竹店(個體工商戶)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下爐田村玉泉路140、141號 |
許連煥 |
(閩)LS〔2024〕03216 |
2024.10.1-2026.9.30 |
|
3 |
泉州市洛江區河市秀英食雜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下爐田村田中央66號 |
杜秀英 |
(閩)LS〔2024〕03214 |
2024.10.1-2026.9.30 |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