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教學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公辦中學師資情況,決定組織開展2026年洛江區公辦中學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公辦中學合同制教師46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6年泉州市洛江區公辦中學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有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中各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間出生);
7.具備一定的信息化素養,能熟練應用數字化手段開展教育教學;
8.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在職人員及應聘本設區市內教師招聘考試的擬聘用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報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諾書》(附件2)。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其中,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落款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學歷認證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進行查驗。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已發布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請自行下載查閱)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3.報考人員相關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其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
4.報考的崗位要求的“師范專業”是指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不含師范類院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eeafj.cn/syjszpksyy/)進行網上報名(報考類型:委托考試)、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
在網上報名期間,區教育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察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在職人員在報名時,還需在備注欄中備注已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申請加分所需材料及辦理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另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公示7天。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
筆試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服務(委托考試)。4月18日全省統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考生通過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區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進行補充招聘,具體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定的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天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若報考人員檔案無法在6月20日前寄達,報考人員須于考察時同步提供原檔案寄存單位出具的查檔情況函(附件3)。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擬聘用教職員工的準入查詢工作由擬聘用的中小學校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模塊中提交查詢申請,按單位隸屬關系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查詢結果。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聘用學校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再由補充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若同一崗位同一輪擬聘用人員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先選擇順序。
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合同制教師與編內教師實行同工同酬,相關管理辦法、待遇等參照《泉州市洛江區公辦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關于印發〈洛江區公辦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合同制教師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執行。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等平臺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相關信息。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在資格審查、體檢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生體檢合格后,不得擅自棄權。
3.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以及洛江區人社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5.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633310。
附件:
1.2026年泉州市洛江區公辦中學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崗位信息表
2.報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諾書
3.關于**同志表現及查檔情況的函
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
2026年3月17日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