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2〕14號)和《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2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2〕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和省、市有關招生制度改革意見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規范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助推“雙減”落地見效,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落實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陽光招生,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組織具有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對口直升,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統籌安排居住在我區的隨遷子女進入初中就讀。
二、公辦初中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根據學生戶籍、學籍情況,我區公辦初中學校招收以下5類學生:
第一類:具有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區內小學畢業生;
第二類:申請回戶籍地就讀初中的洛江戶籍小學畢業生;
第三類: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
第四類:區內小學畢業且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
第五類:區外小學畢業且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
(二)招生辦法
根據免試就近入學、對口直升要求和學位容量,實行分批招生。2022年洛江區初中招生計劃見附件1。
1.第一批次:招收第一、二、三類學生,全部免試就近對口直升。
(1)各公辦初中招收具有本校服務片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中,馬甲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潘內、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嶺、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等十四個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南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爐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頭、溪林、義山、蔡內等十個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申請回我區戶籍地就讀初中的洛江籍小學畢業生(戶籍遷入時間為2022年3月1日前),應于6月1日前向戶籍地公辦初中提交《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附件2),并提供戶口簿、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
(3)符合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以及在我區經商辦企業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港、澳、臺胞和華僑華人子女,根據國家及省、市、區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執行,有關對象于6月1日前向洛江區教育局提交《洛江區公辦學校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入學申請表》(附件3)等材料,其中,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進行網上申報。
2.第二批次:根據學位容量統籌招收第四類學生
第一批錄取結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對象不超過對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第二批學生全部錄取;若第二批招生對象超過該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采取以下辦法:
①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優先招收持有服務片區內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第四類學生,再視學位招收無居住證的第四類學生,直至該校計劃完成;居住證簽發時間為2022年3月1日前。
②若同類對象超過當批剩余計劃數,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的方式錄取。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就近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③因馬甲中學辦學容量受限,實際居住地為馬甲鎮潘內村的第四類學生由就南中學招收。
④戶籍在鯉城、豐澤、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我區的人員及洛江區內戶籍又在非戶籍地內暫住的人員(下稱“五區人員”),屬于人戶分離無法申領居住證的,申請列入第二批招生對象時,須向畢業小學提供2022年3月1日前簽發的學校服務片區內房屋產權(或房屋租賃合同)和經商務工證明。相關信息由畢業小學審核匯總后報區教育局。
3.第三批次:根據剩余學位統籌招收第五類學生
區外應屆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我區居住證、經商務工證明(“兩證”簽發時間均在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內),申請就讀我區公辦初中的,須于7月8日持戶口簿、“兩證”和《2022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附件4)、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到居住地公辦中學提出申請。其中,屬無法申領居住證的“五區人員”,須提供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明)及經商務工證明,“兩證”簽發時間均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內。
各中學根據第一、二批學生錄取后的學位剩余情況給予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報區教育局審核;確因學校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三)第一、二批招生對象選擇其他升學方式的辦理方法
為保障學生九年義務教育的落實,自愿選擇其他升學就讀方式的第一、二批招生對象,分類處理如下:
1.選擇就讀泉州市民辦初中的,應根據《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民辦初中招生報名,參與電腦隨機派位。
2.由于監護人居住地點、工作地點變遷或回戶籍地升學而不在我區就讀公辦初中的,應辦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并在《2022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作相應選擇,經各中心小學收集、審核后,將不再保留我區公辦初中學位。區教育局憑升學聯系函、報名登記表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四)報名參加民辦初中派位而未被錄取的學生招生辦法
1.選擇在我區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學生,按原所屬公辦招生批次處理,參與原批次招生。
2.選擇回區外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視為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就讀,由報名地按當地政策處理。
3.因不服從統籌安排而造成輟學的,將依法追究監護人法律責任。
(五)公辦初中招生時間安排
① 6月1日前: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就讀、政策性照顧對象提交申請材料;小學畢業生填寫《2022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
② 6月5日前:各小學將新生報名登記表、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匯總上報區教育局初幼教股,各中學將申請回洛江就讀的材料報區教育局中教股;
③ 7月5日-7日,公辦初中錄取,發放入學通知書,新生注冊;
④ 7月8日-10日:公辦初中將第一、二批新生注冊名單報區教育局中教股;第三批招生對象到居住地公辦初中提交報名材料,各公辦初中匯總上報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材料至區教育局審核;
⑤ 7月12日:符合條件的第三批招生對象錄取、注冊;
⑥ 7月15日:各公辦初中將新生名冊、注冊情況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領取《2022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完成初中招生;
⑦ 8月15日前:公辦初中錄取數據導入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三、民辦學校初中招生辦法
區內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在市、區教育局的管理下進行,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招生。
(一)報名方法及要求(詳見附件5《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5日8:30至5月28日18:00
2.報名平臺: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均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網址:http://czxt.qzzk.cn)。任何民辦學校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學生根據個人意愿選擇是否報名參加民辦學校招生,可以選擇在學籍地、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報名。學生和家長需帶身份證及戶口本到所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附件8)后再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
① 選擇在我區報名的區內小學畢業生,經畢業學校審核戶籍信息,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后,由學生和家長自行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依平臺要求進行審核。學生戶籍復印件、《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于5月29日前匯總上報區教育局中教股。
② 區外小學畢業的洛江籍學生或符合我區公辦招收對象條件的學生,選擇在我區報名的,于5月25日前到區教育局中教股遞交《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等材料,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③ 區內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的,參照上述做法。
④ 雙(多)胞胎子女申請以捆綁方式、用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的,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附件9),經學校審查后報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二)錄取辦法及程序
1.錄取辦法: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區內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民辦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應一次性全部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外校的,按本實施方案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組織錄取。
2.錄取程序
提前批:民辦一貫制學校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第一批:區內民辦初中學校面向全區招生。
第二批: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初中學校面向經批準的招生范圍招生。
3.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上述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填寫的《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10)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確認后交由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進行網上申報。
上述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后,將《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4.關于民辦學校自主補招
民辦初中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可在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結束后,向區教育局申請自主招生補招并遞交補招方案,經批準后按規定自主招生補錄,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若擬錄取其他公辦初中學校對口直升的招收對象,必須經原對口直升學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自主補招應在8月10日前完成。
5.錄取后管理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辦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招生政策規定處理。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
(三)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安排
① 2022年5月20日前:各民辦學校報送初中招生簡章至區教育局;
② 5月23日前:民辦學校將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申請材料匯總報區教育局審核;
③ 5月25日-28日: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網上報名;
④ 6月16日-20日: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⑤ 6月23日-24日: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網上報名;
⑥ 6月29日-30日: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⑦ 7月16日-8月10日:未完成計劃的民辦初中自主招生,完成初中招生工作,報送新生名冊。
⑧ 8月15日前,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結果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四、監督與保障
(一)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附件11),嚴格執行“公民同招”規定,嚴肅同步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所有公民辦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違反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爭搶生源。嚴格執行民辦初中學校收費公示制度,民辦初中學校須與錄取學生逐一簽訂《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附件6),各持一份備存。
各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簡章于5月20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其招生簡章應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辦學特色、不違規招生承諾等。
(二)依法保障入學。各校要強化法規意識、責任意識,切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進行特長生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社會機構不得進行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要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脫貧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做好組織入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區教育局批準。對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要規范學生報名信息采集,非必要不采集,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三)鞏固控輟保學成果。要落實控輟保學工作要求,健全數據比對機制,精準摸排輟學學生,納入臺賬動態管理,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抓好勸返復學工作,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初中要配合小學密切跟蹤“小升初”小學畢業學生去向,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發現未被初中錄取、學籍未及時接轉的要及時跟進查明原因,發現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確保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四)規范學籍管理。各學校要堅持均衡編班,隨遷子女和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新生編班過程邀請社區代表、家長代表及責任督學等相關人員參加,接受多方監督。起始年級班生規模控制在50人以內。要嚴格遵照《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檔案,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不得招收借(寄)讀生,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新生入學后,各校應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并上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學籍,電子檔案必須與報名登記表等紙質檔案的信息一致。
(五)嚴肅監督問責。各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有關材料,做好對學生戶籍、居住證等有效證明材料的核查驗證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必要時可提請有關部門協助核驗。要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信訪,及時糾正與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將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將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保障初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和學籍管理情況的專項督查,依法依規處理區內初中招生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和群眾來信來訪。監督電話:0595-22659339。
(六)加強政策宣傳。各校要堅持宣傳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五育”并舉、立德樹人,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特別是招生入學的關鍵環節和時間節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堅決杜絕因宣傳內容不規范不準確、宣傳解讀不到位而引發的社會不良影響。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引導社會、家長樹立“適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觀念,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要建立公開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強招生政策的宣傳,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要通過公眾號、官網、家長會等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初中招生工作相關信息,特別是民辦學校招生改革等內容,確保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附件:1.2022年洛江區初中招生計劃表
2.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3.洛江區公辦學校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入學申請表
4.2022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
5.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6.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7.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8.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9.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10.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11.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12.2022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聯系方式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