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的通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簡要介紹下《通知》出臺的背景。
為全面推進教育公平,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掐尖招生”“暗箱操作”等違規招生問題,2024—2025年,教育部連續兩年部署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全面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兩年來,專項行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部分地方、部分學校在學區劃片調整、特定類型招生、均衡分班等關鍵環節還存在不足之處,政策執行的“最后一公里”仍需強化,必須進一步強化規范治理、健全常態化機制。
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實施的起步之年,也是教育強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承上啟下關鍵之年,組織實施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對進一步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推進我國基礎教育規范化、科學化、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與前兩年相比,2026年專項行動有哪些新變化?
與前兩年相比,今年專項行動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體現了工作思路、工作目標的優化升級。
一是覆蓋范圍有新變化,從“義務教育”拓展到“普通高中”。前兩年專項行動主要聚焦義務教育階段,今年首次將普通高中招生全面納入專項行動,貫通義務教育與高中階段治理鏈條。如,《通知》明確要求“嚴禁部屬高校附中、省屬高中、設區的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與去年印發的《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形成政策合力,形成了覆蓋中小學全學段的陽光招生體系。
二是工作思路有新變化,從“行為規范”轉向“長效機制”。前兩年專項行動重在排查問題、叫停違規行為,今年更注重將規范行為轉化為長效機制,推動形成公平公開、規范透明、監管有力的常態化制度安排。《通知》將前兩年實踐證明有效的“省級審核備案制度”“招生入學熱線公開”“教育入學一件事”等做法固化為長效機制,有利于各地常態化長效化規范招生入學管理。
三是治理方式有新變化,從“單點行動”轉向“系統治理”。過去側重于對招生環節的規范,今年統籌推進資源前瞻布局、招生行為規范、均衡編班管理、風險防控保障,構建起覆蓋招生全流程、全要素的系統治理框架。《通知》在延續規范招生行為的基礎上,新增“強化資源前瞻布局”和“加強風險防范工作”兩大任務,要求各地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定期摸排辦學條件,并前置排查學校關停風險、加強廉潔風險防控,形成了從資源保障到過程規范、再到監督問責的完整政策閉環。
三、2026年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本次專項行動提出八項重點任務。一是強化資源前瞻布局。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精準分析研判各學段各年度基礎教育學位余缺狀況,進行學位預測預警。二是嚴禁各類違規招生。中小學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三是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審核備案制度。嚴禁任何地方、任何學校未經省級批準,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項目名義開展特殊招生。四是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編班。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學校編班方案、過程及結果應向家長公開。五是保障重點群體公平入學。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持續加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和招生計劃。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具體實施辦法。六是加強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各省要指導市、縣加快建立招生入學信息集中發布機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要明確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七是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加快推進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訂“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引清單,線上業務辦理實現報名、審核、錄取等“一網通辦”。線下業務辦理簡化表格填寫和證明材料提交,實現“只進一門”。八是加強風險防范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風險排查機制。前置排查學校辦學情況,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首次納入專項行動,《通知》對此提出了哪些具體規范?
答:普通高中招生是今年專項行動的重點拓展領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跨區域掐尖、提前鎖定生源等問題,《通知》從三個方面作出系統規范:
一是嚴格屬地招生。明確要求部屬高校附中、省屬高中、設區的城市高中,一律不得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切實保障縣域普通高中發展空間。這一要求與去年印發的《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形成政策合力,共同遏制搶挖優質生源而造成的“惡性競爭”。
二是規范指標到校。認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嚴禁以指標到校名義變相跨區域搶生源,確保政策紅利精準惠及薄弱學校。
三是嚴查違規手段。 針對部分學校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等方式變相提前招生的新動向,《通知》首次明確將此類行為列入禁止清單,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
五、《通知》提出哪些舉措來推進均衡編班?
《義務教育法》明確提出,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均衡編班是法定要求,是保障教育起點公平的重要環節,也是消除家長“入學焦慮”的關鍵所在。今年我們明確提出,義務教育學校要全面實施均衡編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并重點落實“三個公開”:
一是方案公開。學校編班方案必須提前向家長公布,明確分班原則、程序和師資配備情況,讓家長心中有數。
二是過程公開。鼓勵邀請家長代表、責任督學等現場監督分班過程,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保分班程序透明規范。
三是結果公開。編班結果一經確定,第一時間向家長公示,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擅自變更。
這“三個公開”的核心,就是讓分班在陽光下運行,讓每一位家長都能清楚看到分班是公平、公正的。我們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以“實驗班”“特色班”等名義變相設立重點班的,一律嚴肅查處。
六、如何確保《通知》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在監督問責方面有哪些具體安排?
答:政策的關鍵在于落實。為確保《通知》各項要求落地見效,我們將在監督問責上持續加力,構建“教育+紀檢監察”協同發力、全過程監管的機制。
一是暢通監督渠道。 教育部將繼續在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平臺設立“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專欄,各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公開招生熱線,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建立臺賬、逐項核查、限期反饋,做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
二是強化風險防控。 要求各地聚焦報名、錄取、分班等關鍵環節,提前排查政策執行偏差、信息公開不足、網絡輿情隱患等風險點,制定應急預案,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嚴肅追責問責。 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學校,不僅要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責任,還要追究相關教育行政部門的責任。對招生錄取中的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堅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絕不姑息。
七、2026年專項行動將對中小學招生生態產生怎樣的深遠影響?
答:2026年專項行動是在前兩年基礎上的再深化、再升級,其積極意義、深遠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推動形成更加公平教育生態。通過貫通義務教育與普通高中治理,系統規范各類招生行為,讓“擇校熱”進一步降溫,讓教育公平惠及更多家庭更多孩子。
二是正確引導學校回歸育人本位。嚴禁“掐尖招生”和違規分班,減輕了學校之間生源競爭的焦慮,讓學校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上來。
三是著力構建常態化治理機制。通過省級審核、信息公開、數字賦能、風險防控等制度設計,陽光招生將從“專項行動”走向“常態治理”,為建設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和服務教育強國建設奠定良好堅實基礎。
我們堅信,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在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下,中小學招生工作一定能夠更加規范、透明、公平,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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