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政務公開 > 重點信息公開 > 生態環境保護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作出審批決定公示
公示時間:2025年12月5日—12月11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裕廊汽車配件產業園排洪渠工程
二、建設地點: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街道新嶺社區
三、建設單位:泉州市洛江區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泉州眾創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1. 該項目位于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街道新嶺社區,工程新建4.5米寬明渠約0.7公里,新建9米寬明渠約0.4公里,新建箱涵2-2.7×3.15長30.4米。具體建設內容以報告表為準。
六、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1. 項目施工現場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生活場地現有的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施工生產廢水采取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不外排。施工圍堰修筑及拆除應選擇水位較低的枯水期進行施工,采取分段圍堰施工,禁止向水體內傾倒油料、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保證排洪渠水體水質。項目排洪渠水質應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2. 施工期應采取圍擋、噴淋、灑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揚塵,并加強對建筑材料及運輸車輛管理,盡可能減少灑落和揚塵。施工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采用先進工藝和低噪聲設備控制施工噪聲。施工期應采取臨時隔聲屏障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施工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1排放限值。
4、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應妥善處置,避免產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及時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焚燒。
5、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生態防范措施。做好土地平整、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等工作,避免工程占地和施工對植被、生態的影響。
七、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無
八、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于2025年9月17日在網絡平臺上進行第一次環評公示,信息公開期間,沒有收到相關群眾的反饋意見。項目環評報告編制完成后,項目于2025年9月30日在網絡平臺上對本項目環評報告進行全文公示,信息公開期間,沒有收到相關群眾的反饋意見。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0595-28105523 傳真:0595-22633291
地址:洛江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二樓投資建設類6號窗口
郵編:362000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