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公安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
現將《深化整治查糾違法停車執法不規范問題,促進交警、輔警執法更規范、文明、合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公安廳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深化整治查糾違法停車執法不規范問題
促進交警、輔警執法更規范、文明、合理工作方案
根據省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停車秩序管理水平,決定在全省深入開展“整治查糾違法停車執法不規范問題,促進交警、輔警執法更規范、文明、合理”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治理,推動城市停車交通管理設施更加規范,城市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顯著提高,停車管理措施更加人性化,實現年度城市道路夜間違法停車查處量、城市嚴管路段以外的道路違法停車查處比例同比下降10%(簡稱“兩下降”),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省廳成立治理查處違法停車執法問題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許耀鵬任組長,廳交警總隊林少雄總隊長任副組長,廳督察總隊、交警總隊、法制總隊、宣傳處等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工作專班掛靠廳交警總隊,傅仰余副總隊長任專班主任。各地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細化方案,加強組織,周密部署,超常規運作,強力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進度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5月底前)。開展一次回頭看,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向社會征詢停車秩序管理工作意見和建議,分析前階段問題短板,針對城市道路類別、道路條件和群眾停車需求,科學制訂2022年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職責分工、目標任務及序時進度,迅速組織部署。
(二)有序推進階段(9月底前)。通過“項目化推進、流程化運作、清單化管理”,層層推進、逐項落實。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全程開門整治,密切警民協作,提升治理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
(三)深化總結階段(10月底前)。通過開展成效考核,抽查治理情況,組織社會滿意度測評,接受群眾檢驗。查擺、剖析問題原因,深化治理舉措,總結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堅持柔性執法理念。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針對不同情形,體現寬嚴相濟、過罰相當,更加突出現場執法的教育警示作用。對輕微違法、初犯偶犯的,持續落實“輕微違法不予處罰”“首次違法書面警告”等人性化執法措施。對學校周邊道路接送學生的臨時上下車,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周邊道路接送旅客的短時上下車,以及住宅小區周邊道路的夜晚停車,未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原則上不認定為違法停車、不予處罰。
(二)嚴格規范執勤執法。嚴格執行《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試行)》,持續加強停車泊位和禁停標志標線規范化管理,統一查處違法停車違法行為標準和規范執法流程。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不以“違反禁令標志指示”或者“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予以處罰。每月開展監控設備排查分析,對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違法停車查處量大,尤其是輕微違法停車查處量大的,立即予以熔斷停用,并及時進行整改。對重新啟用的執法取證設備,逐級上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三)規范引導停車秩序。根據群眾對違法停車秩序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梳理城市老舊住宅小區、大型商超、醫院、火車站、汽車站、碼頭、公園、景點和校園等周邊道路的停車需求,持續規范施劃分時段停車泊位;分析違法停車頻發多發、停車秩序管理不合理的問題原因,制訂相對應的停車管理措施。通過清晰明確的停車標識,向群眾準確傳遞允許停車的位置、時間、要求。對群眾反映和投訴的違法停車多發、高發,妨礙消防通道通行,高峰時段停車秩序混亂引發擁堵,執勤執法人員查處違法停車行為不夠規范、不夠人性化等問題,認真分析研判,制訂針對性措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需求和社會各界關切。
加強對停車泊位施劃、禁停標志標線設置、違法停車取證設備(含固定式、移動攝像、警務通等)設置等必要性、合理性及合法性的常態化排查分析工作,定期形成排查結果清單,列明項目內容和存在的問題、擬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負責單位和負責人。實行邊排查邊整改工作機制,按照計劃限期完成整改。
(四)盤活停車潛力資源。推動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挖掘停車資源潛力,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向社會開放共享,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打造推廣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示范點,提高現有停車資源使用效率。在全省推廣福州公安依托“e體+”智慧賦能體系,開發“福州城市大腦?智慧停車系統”,為市民提供泊位查詢、停車引導等系列精準便民服務,推動本地停車信息管理及智能誘導系統建設,推動發展慢行系統,鼓勵綠色出行,進一步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
(五)密切警民交流協作。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警營開放日活動,邀請社會各界進入警營,開展規范執勤執法交流,虛心接受對停車管理和執法情況的意見建議,集思廣益針對不同區域制訂相應的停車管理措施。通過網絡、電話等渠道,認真辦理群眾的投訴意見,對群眾的合理意見建議要及時妥善處理,并由受理單位于當日反饋當事人。梳理分析群眾投訴涉及違法停車問題和建議,形成群眾投訴清單和反饋情況,以及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的線索開展全面排查整改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群眾利益至上、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抓落實。各層級專班要充分結合工作職責,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好方案,全力推進工作。
(二)嚴格責任落實。要以最高的標準、最嚴的措施、最大的力度開展專項工作,切實做到目標精準到位、任務分解到位、措施細化到位、責任壓實到位,對專項工作各環節加強督促,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專項工作按照序時進度推進,切實保證工作成效的落實。
(三)堅持規范執法。執法過程中要切實做到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柔性執法,既要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更要引導駕駛人合法停車,預防違法現象發生,力爭取得最佳社會效果。各地要暢通社情民意,主動接受監督,確保全省停車秩序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提升。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地要認真梳理工作情況,及時統計工作進度,于5月20日前上報工作方案及聯絡員,每月25日上報本月工作情況(含根據群眾需求、道路條件變化調整精細停車管理成效,挖掘停車資源潛力進度等)和雙臺賬。重要工作情況、典型做法及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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